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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研究》一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主编,2003年2月由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研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并于同年底有科学技术部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
本书是该课题的研究报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弄清中国劳动标准体系框架、构成和体系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该体系与外部各有关方面的关系等;二是弄清健全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步骤方法,并对现行劳动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历史回顾、现实分析与未来展望相结合,逻辑推理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相结合,把握好课题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劳动标准是在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发展生产力和调整生产关系等历史进程中产生,并随着标准化和劳动管理的逐步发展而相应发展起来的。劳动标准经过了古代劳动标准雏形、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劳动标准和现代劳动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研究标准三个阶段的发展,从无到有、从雏形到成型,从单个、少数标准到众多劳动标准并具有一定系统性,从涉及某些方面到覆盖整个劳动保障领域,逐步形成了劳动标准体系。
现代劳动标准在中国的应用,经历了旧中国时期、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三个阶段,并形成了以立法形式颁布劳动标准和由标准化机构颁布劳动标准,以及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定劳动标准三种方式。
要研究劳动标准体系,先要从理论上阐述什么是标准和劳动标准。标准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或"根据权威、习惯或普遍一致的意见而被建立起来,作为一种应当仿效的典范或样板的某种东西"。狭义标准的含义是,对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劳动标准作为一种特定领域的标准,它符合广义标准的概念,同时,由于劳动标准产生于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近代社会,其制定过程、表现形式和实际作用非常接近于狭义的标准概念,与狭义标准概念内涵也有很多的相似或相近之处。因而需要兼顾广义和狭义的标准概念,来研究劳动标准的内涵。
劳动标准的对象范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劳动者及其智力和体力的运用;二是劳动者使用各种劳动工具以及其他辅助劳动资料加工、改造劳动对象的过程;三是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四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劳动关系变动和调整;五是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等有关活动。劳动标准对象范围与工业标准对象范围的区别是,前者涉及人与人的关系和劳动者与物关系中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与劳动者直接有关;后者只涉及物与物关系中的重复性事物或概念,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及其行为。二者的对象范围不同,决定了两类标准的制定方式、发布形式、作用等方面的不同。
劳动标准的定义是,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如文字描述)或者以定量形式(如数据、图表)所做出的统一规定。它以涉及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或由有关方面批准,以多种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劳动标准体系是指由劳动领域内多种类、多层次的劳动标准所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以劳动者为核心,以劳动和劳动管理为主线,具有目的的复合性、结构的复杂性、领域的多样性、功能的整体性、环境的适应性等特征。劳动标准体系具有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权益、调节劳动关系、推进劳动领域标准化等功能,发挥着全面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劳动标准体系框架由专业、种类和级别三维结构组成。专业是指劳动领域内的专业划分,分为就业、工作条件、职业技能开发、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行政管理等多种劳动专业:种类是指劳动标准的表现形式种类,分为基础类劳动标准、管理类劳动标准、工作类劳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其他类劳动标准;级别是指各种劳动标准适用的层次范围,按国家标准体系的级别划分,分为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和企业级四个级别。在此基础上,应编制劳动标准体系表,这个体系表有四大部分:一是编制劳动标准体系结构总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级面对宏观劳动领域,行业级、地方级面对中观劳动领域所制定的就业、工作条件、职业技能开发、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行政管理等专业的劳动标准系统;另一方面是企业所制定的微观领域的劳动标准,包括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配置、职业技能开发、薪酬水平、绩效评估、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叵档髡⒃惫とㄒ姹U暇鸥霾糠帧6潜嘀聘骼投ㄒ当曜枷低潮怼U庖焕嗬投曜急砑创永投曜继逑档娜峁怪械牡谝晃ㄒ等胧?按劳动领域内的不同专业来编制劳动标准系统表。一方面为该劳动专业推行标准化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各劳动专业标准系统表的汇编又进一步丰富、充实了劳动标准体系总表。其中,自然科学属性的劳动专业标准系统表,按照国家标准化机构的要求及格式编制,社会科学属性的劳动专业标准系统表,由于其劳动标准是以劳动法律、法规形式发布的,应按照其自身特点编制。三是编制各级别劳动标准系统表。第一层次国家级劳动标准系统表,按种类划分为国家基础类劳动标准、国家管理类劳动标准、国家技术类劳动标准以及国家其他类劳动标准。第二层次行业、地方级劳动标准系统表是对国家级劳动标准的进一步具体化,它处于中间层次,对上承接、贯彻国家级劳动标准,对下指导制定企业级劳动标准。以上两层次是基本劳动标准。第三层次是编制企业级劳动标准系统表。企业处于市场微观范畴,其劳动标准涉及的种类最多,包括了基础类、管理类、工作类、技术类和其他类五类劳动标准。企业级劳动标准最具体,最复杂。四是编制其他结构表。从劳动力市场运行程序角度看,可以把劳动标准体系划分为进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运行、退出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四个方面的劳动标准。从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看,可将劳动标准体系划分为法规类、技术类和规范类劳动标准三大系统。从劳动标准的作用看,可以将劳动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推荐性和约束性劳动标准三大系统。
劳动标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法律体系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也有密切联系,它是建立在劳动力市场基础之上的,是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三化”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同时劳动标准体系的健全与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紧密相关。
概括而言,劳动标准体系是一种有待健全的新体系。这一新体系与工业标准体系相比,具有其自身的两大特点。一是涉及两个领域,劳动标准体系涉及人与人关系的领域和人与物关系的领域,前者具有社会科学属性,后者具有自然科学属性,因而宽于工业标准体系单一处理人与物或物与物关系的领域。二是划分为两个区间,即基本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标准两个区间,基本劳动标准是由各级立法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和法定标准化机构分别制定并颁布的;企业劳动标准是由企业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基本劳动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不低于基本劳动标准前提下,自行制定并颁布的。
当前,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协调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二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快实现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三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劳动领域应对挑战、把握机遇的迫切需要;四是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具有可行性。首先,我国已制定了相当数量的劳动标准,初步构建起劳动标准体系框架;其次,劳动制度改革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为制定劳动标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深入推进促进了劳动标准体系的健全;第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外国现代公司进入我国也有利于促进劳动标准体系的发展。
健全中国劳动标准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任务,遵循国家标准化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主体行为、提高劳动效率为主线,以劳动和劳动关系秩序以及经济、社会效益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健全符合我国实际需要,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劳动标准体系,促进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应坚持的原则是: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维护权益、体现效率;把握整体、突出重点;急用先建、逐步完善;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工作进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分两步实施。从现在起至2010年,为进一步健全劳动标准体系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形成理论框架,完善基本标准,抓好组织动员,促进健全体系。2010年以后,为全面完善劳动标准体系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健全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理论,三是适时调整标准,四是抓好贯彻执行。
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其基础是制定修订劳动标准。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和企业级劳动标准的制定修订基本程序和方法是:正确确立制定修订劳动标准项目:组织劳动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组:认真做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研究好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实践验证;起草劳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审查标准草案(送审稿);编制标准草案(报批稿);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批准;根据规定和需要以各种形式发布。
现阶段我国劳动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体系建设和实际贯彻执行两方面。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上的问题是,劳动标准体系表尚未设计完成,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尚需拓展;现行劳动标准项目、门类不全;部分现行劳动标准不适应形势变化,存在滞后或超前情况;少数现行劳动标准操作性不强;企业级劳动标准普遍未建立。劳动标准贯彻执行方面的问题是,贯彻执行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相关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当前做好劳动标准工作应量力而行,先易后难,以解决存在的急迫问题为重点,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基础,以充实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为保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调整和修订现行劳动标准,增强其操作性和可行性;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劳动标准的贯彻执行;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逐步编制劳动标准体系表,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提供理论及舆论支持;四是配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工作类劳动标准;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形成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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